| 释义 | 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对直接行为人及直接责任人,依照刑法有关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