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人不在户籍所在地,想在现住址领取兵役登记证,怎么办??兵役登记证在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处领取。征兵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因此,完成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申请兵役登记证。”特别说明:另兵役登记和参军入伍时不同方面,兵役登记是每个公民强制要求登记的,而报名参军则是个人自愿的。办理《兵役登记证》条件:1、办理的人员: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7周岁的男性高中(中职)毕业生也可办理。2、办理的时间: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办理和核验。3、办理的条件:必须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者,才可办理《兵役登记证》。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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