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过程中国家法定假期怎么算 |
释义 | 产假过程中遇到国家法定假期不另行计算。法定节假日计算在产假内。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56日(该产假天数已调整为现在的98天)产假(不论正产或小产)应包括星期日及法定假日在内,不再补假。 一、产假规定多少天 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自1988年发布施行以来,对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征求意见稿拟根据《劳动法》第七章关于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将条例名称改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关于产假天数和产假待遇,相比之前劳动法的产假规定,该征求意见稿有如下变化: (一)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三)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多少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天数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三、怀孕几个月可以休产假?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数计算。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距预产期2周时休产假以避免早产;产后假75天,系指生育后的75天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才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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