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房管局交契税都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去房管局交契税都需要的资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正反两面均复印)(非本人亲自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一份,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或“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房合同可不提供); 4、全额房地产销售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房屋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去房管局交契税的流程: 1、办理房产信息查档证明; 2、准备申报纳税资料。需准备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查档证明; 3、提交纳税资料。资料准备好后可向地税局税收征税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并填写诚信保证书; 4、确认纳税信息。征税部门受理后会录入相关资料,并打印一份《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里面有纳税的基本信息,仔细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5、缴纳契税。拿盖章后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到收款柜台缴纳契税。 综上所述,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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