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再审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民事诉讼再审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再审审理期限为多久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期限为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1、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2、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再审的审理期限是多少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再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该内容由 杨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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