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强拆胜诉后怎么赔偿 |
释义 | 强拆胜诉后,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征收部门按非法强拆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财产权,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包括返还财产、解除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恢复原状或给付赔偿金等。 法律分析 一、强拆胜诉后怎么赔偿 房屋被非法强拆后,房屋所有人向法院起诉后败诉的,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征收部门按非法强拆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房屋所有人在非法强拆案件中败诉后,他们有权要求征收部门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侵犯财产权方面的违法行为,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赔偿方式包括返还财产、解除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恢复原状、赔偿金等。因此,在强拆胜诉后,房屋所有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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