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龙江省清理编外人员管理办法 |
释义 | 《黑龙江省清理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于2020年2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清理编外人员和规范编外使用,对符合条件的编外人员进行逐步转制或解聘,并规范现有编外人员使用,避免“用人不规范、管理混乱”问题。 《黑龙江省清理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于2020年2月1日正式实施,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编外使用,加强编制管理而制定的。该办法围绕“划定范围、阶段性实施、标准明确、流程规范、机制健全”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编外人员进行逐步转制或解聘,并规范现有编外人员使用,避免“用人不规范、管理混乱”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划定范围:清理对象主要是指通过非常规渠道录用或者维持编制外人员身份,且不符合岗位设置和用工需要的人员。二、阶段性实施:该办法将清理工作分为七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任务和时间节点。三、标准明确:以工作实绩为主要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甄别清理或转化。四、流程规范:清理编外人员工作涉及人事、财务、安置、待遇等多方面,设置清理、重新分类、安置三个环节,确保方案制定与实施有序。五、机制健全:在清理工作中,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信息发布、社会保障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在清理中的作用。 清理编外人员会不会影响到相关人员的福利待遇?《黑龙江省清理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对清理编外人员后续待遇进行了规定。对经过清理后,符合相关条件的编外人员进行聘用的,应当按照相应规定予以解除编外、恢复编制并纳入编制管理,享受相应的待遇;对于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编外人员,则应当依法严格执行解聘程序,不得影响其基本生活和正当权益。 《黑龙江省清理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是一个重要的法规文件,旨在规范编外使用,在保证干部队伍的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清理编外人员,优化干部编制结构。同时,该办法规定清理过程中需关注人员基本生活和正当权益,有效避免了“裁员过多、不合理”的现象。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清理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第七章规定了对涉及清理编外人员后续待遇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三十九条 对经过清理后,符合编制管理需要、工作成绩突出或发生工作变化需要、经公开考试招聘等方式按程序聘用的编外人员,应当按照相应规定解除编外、恢复编制并纳入编制管理,享受相应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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