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前公积金怎么取 |
释义 | 辞职后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一、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材料如下: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公积金的使用方式如下: 1、购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 2、租房,用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3、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患有较为严重的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额合计不能超过个人承担费用; 4、低保或特困可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及之前的住房; 5、建造、翻新、大修住房。 综上所述,辞职后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如果当事人需要购房,此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 三、个人怎么提取北京公积金 (一)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二)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三)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四)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五)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六)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款规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另外,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他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有: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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