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将女方户口从夫家迁回娘家?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女方需要携带离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管辖区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再向娘家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手续,最终完成户口迁回娘家的过程。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需要拿着离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管辖区的户口登记机关(一般是管辖区的公安部门),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再拿着迁移证件向娘家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如果申报通过,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缴销迁移证件,这样女方的户口就可以迁回娘家了。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女方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从夫家迁回娘家? 女方户口从夫家迁回娘家的手续办理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户籍管理规定进行。首先,女方需要与娘家所在地的派出所联系,了解具体的迁户口手续和要求。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供婚姻证明、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然后,按照派出所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需要等待派出所审核和办理手续。一般情况下,整个迁移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在办理过程中,女方可以咨询派出所工作人员,了解办理进度和注意事项。完成手续后,女方的户口就能成功迁回娘家。 结语 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户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准备离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原户口管辖区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然后,携带迁移证件前往娘家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若申报通过,将获得《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缴销迁移证件。遵循相关规定,女方的户口顺利迁回娘家。在办理过程中,可咨询派出所工作人员,了解办理进度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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