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发放延迟,公司如何应对? |
释义 | 拖欠工资应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确认后,可协商补发工资,如不成可向劳动局投诉或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若数额较大,可请律师提起诉讼。投诉可向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情况下,员工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分析 一、公司不准时发工资怎么办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二、拖欠工资要到哪里投诉 拖欠工资投诉、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 1、劳动局 2、劳动仲裁委 三、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赔偿金劳动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们知道往往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与公司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具体时间是什么,如果超过该时间公司还不能支付工资的话,则就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况。这个时候,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结语 如果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确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包括工资单、考勤记录和文件记录等。其次,与老板协商要求补发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可向劳动局投诉或到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若拖欠工资数额较大,可以请律师提起诉讼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投诉拖欠工资可向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反映。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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