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养不起怎么办 -抚养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未婚生子养不起最坏的方法就是送养。将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收养的条件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并且必须父母共同协商决定,一方不允许,另外一方无权自行将孩子送养;但是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收养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并取得“收养证”,否则收养关系不成立。日常生活中未到办理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收养手续的“收养”是无效的,不能产生收养的法律效力,仅能视为“寄养”。 如果未办理收养手续擅自送养并收取费用,则有可能构成遗弃罪,严重的甚至构成拐卖儿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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