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罚款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判处罪犯如期向国家支付一定金额的刑罚方法。罚款适用范围广,多适用于贪图财利或与财产有关的犯罪,也适用于少数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通过剥夺罪犯一定数额的财产,可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因此,罚款不属于行政处罚,可以在行政处罚中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