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有哪些 1、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如下: (1)当事人的陈述;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 (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5)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直接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直接证据的特点如下: 1、与案件证明关系具有直接性,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的基本依据,是看其对于案件主要事实的客观联系形式和证明作用的强弱; 2、收集审查较为困难,在侦查办案中,直接证据的数量少,来源窄,收集较为困难,在一些案件甚至根本无法取得; 3、具有易假失真的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