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6、法律另由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一、离婚纠纷案的特点是什么 离婚纠纷案的特点是人身属性强。离婚纠纷案件双方都要在场,一方缺席不能开庭。第三个特点是离婚案件有规定外,不公开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二、离婚官司需要听旁听吗 离婚官司是否有旁听要看情况。 如果离婚案件是公开审理的,可以有旁听,其他人可以自愿参与听庭。 但如果离婚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其他与案件无关的人不能参与旁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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