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淫乱罪怎么判的 |
释义 | 依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一、聚众淫乱罪是怎么引诱未成年人的呢?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构成: 1、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二、13岁孩子聚众斗殴会如何处理 13岁孩子聚众斗殴的处理如下: 1、首先要看司法鉴定的伤情作为参考; 2、如果确认构成轻伤以上,就足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时未满14周岁,一般会免于刑事处罚。但具体量刑需根据案件的情况和证据情况,人民法院来依法定罪量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煽动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所谓“策划”,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具体到本罪,策划作用是对聚众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行动时间、地点、方案等。这种部署、计划安排即使最终没有完全被实行也不影响策划者的策划行为性质的成立。所谓“指挥”,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调度。具体到本罪,指挥作用主要是指发号施令,命令、分配人员参加斗殴等。而且这种“指挥”也必须是全局性的,在斗殴过程中具体的参与人员临时性的分配打击对象或教唆他人采取某种打击方式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指挥”行为。 三、聚众淫乱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聚众淫乱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风化。 2、客观:聚众行为:聚众,是指纠集众人,是指由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淫乱行为: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还应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淫、鸡奸等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