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下载文件只是代表可以看招标的文件信息,招标流程如下: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招标无效。被认定招标无效的应当重新招标: 1、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3、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的;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招标赔偿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给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