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丽水转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受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丽水转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二)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温馨提示:属于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申请人需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体检。 二、丽水转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材料 机动车驾驶证 三、丽水转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四、丽水转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修)(公安部139号令)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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