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事实无法查证的,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不再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就分别送达当事人,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