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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施工监理合同的特征
释义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监理合同签订后,一般7日内任命总监理工程师。
    2.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3、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查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监理合同划入委托合同的范畴。
    目前施工合同是不需要备案的,这种方式有效的加快了合同审批的进度,让更多的施工单位能够尽快的开工。但是监理合同还是必须备案的,因为监理合同涉及到建筑物的安全,所以仍然需要进行备案。
    一、哪些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
    (一)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重点解析]
    1.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应当准确掌握,同时要注意招标的内容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还有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重要”二字不要忘了)。
    2.私人投资项目如果符合第“1”中情形,同样必须招标。如私人投资的商品住宅项目。
    (二)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也就是说,一个项目是必须招标的项目,该项目必须要符合两个条件:既要落在招标范围内,也要达到相应的标准,缺一不可。但是,没有同时满足上面两个条件的项目,尽管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也可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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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2: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