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月1日起东莞年票取消,已经欠费的车主就需要补交上年票费。拒不缴交年费的车主将被申请强制执行及纳入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拖欠不缴纳影响个人信用,为减轻车主负担2017年起东莞取消了车辆通行年票制但是,年票虽然取消了。欠费仍需补缴,拖欠不缴纳的话后果很严重将会影响个人信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站(场)的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向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保持站(场)卫生、清洁;不得随意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上下车秩序。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行李寄存和托运等服务设施,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并采取措施防止携带危险品的人员进站乘车。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