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可以随女儿落户吗 |
释义 | 父母可以随女儿落户。 落户的材料有: 1、个人落户申请; 2、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3、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4、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5、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随子女落户的办理方法: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父母可以随女儿落户的条件如下: 1、依法具有独立住房或者与女儿共同居住;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生活保障能力; 3、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经营活动; 4、未被判刑或者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 5、未因违法违纪行为被撤销户口或者被限制户籍管理措施; 6、其他符合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户籍管理部门对于随迁户口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父母需要仔细了解当地的规定和程序。同时,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对于户口迁移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父母需要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