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债务的范围是什么,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 |
释义 | 遗产债务的范围: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认定标准: 1、家庭共同债务是指家庭共同成员作为共同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 2、遗产债务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完全为个人生活需要而欠下的债务,一般是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 3、继承费用是指为执行遗嘱或管理、分割遗产等所支出的开销。 一、讨债遇到债务人死亡的如何解决 欠款人死亡了的,只要欠款人还有遗产,就可以向其继承人追偿,债款仍然还是能够要回来的。 1、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3、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丈夫生前的债务怎么办? 丈夫生前的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只能以丈夫的遗产为限主张。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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