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举报拉皮条需要以下证据: 1、犯罪嫌疑人拉皮条的物证,比如照片; 2、犯罪嫌疑人拉皮条的书证,比如与嫖娼者或者卖淫女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 3、证人证言。比如嫖娼者的陈述、卖淫女的陈述等。此外,如果有视听资料,比如监控视频、房间视频等,也属于证据。 举报拉皮条可以拨打110报警,或者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根据相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情形: 1、多次引诱、容留、介绍别人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 4、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 5、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