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探监时间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看守所探监时间规定如下: 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 探监的方式如下: 1、到监狱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3、到劳教所中探望被劳动教养的亲友; 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亲友; 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 6、到强制戒毒所探望被强制戒毒的亲友 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按照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 2、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3、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4、探监要具备下列条件:探望人是罪犯的亲属、监护人;经监狱等执行机关批准;并且在指定的时间和场所内进行探望;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和同胞的兄弟姊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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