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受案是受理案件,对诉讼主体提出的材料和案由进行初步的形式上的审查,以广泛方便群众为要,较为宽松;而立案是决定追究法律责任,诉讼活动开始的标志,需要对相关证据材料有了进一步审查,确定符合立案条件。刑事诉讼中,非重大复杂的一般情况,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决定。因此,受案先于立案,范围大于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