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用工规定或者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有关规定罚款后一个月内仍不改正的,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或者超比例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视为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应及时补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自处罚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计算。被派遣劳动者书面表示不愿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 【内容补充】: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等等,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输送到其它用共单位的行为。其是近年来我国人才实行运用的一种新型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般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其主要优势在于可以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 一、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待遇有何区别 1、主体对象:合同制的主体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而派遣制的主体是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劳动关系:合同制职工直接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制员工与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合同制职工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员工则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合同制职工由用工单位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职工直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派遣制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则由派遣公司全权负责。 4、适用法律:受到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不同的影响,派遣制与合同制所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款也有所不同; 5、合同的法定形式:合同制中,用工单位与合同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中,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公司与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务协议》。 二、劳务派遣工交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6、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