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政府拆迁工厂工人依法有赔偿标准的,一般以经济补偿为准。补偿标准按工人在工厂工作的年限而定。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人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如果工厂因为拆迁而解除了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此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