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为什么要设立用益物权? |
释义 | 用益物权制度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有序使用,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一)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物质尤其是对土地等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而土地等资源相对稀缺、不可替代。用益物权法律制度,可以在不取得土地等资源所有权的情况下,使得用益物权人占有、使用他人所有之物而获得收益,同时为社会提供财富。而对于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设定用益物权,不必直接使用其所有物也而获得收益。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都可取得相应利益,从而使资源得到更加有效、充分的实现。(二)维护资源的有序使用一是用益物权制度可以平衡用益物权人和所有权人之间利益,为双方权利提供保障。二是用益物权制度所规定的所有权人与用益物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从而避免了一方利用其社会或者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迫使对方放弃权利或无端增义务。三是用益物权一般需要通过登记的公示方法将土地等资源上的权利状态昭示社会,防止用益物权人任意改变土地等资源的原有用途,保障用益物权人的权利不为他人所侵害,并保障交易的安全。四是用益物权制度赋予了权利人对土地等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的同时,还要求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承担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义务,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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