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原告的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起诉状的标题。通常写“民事起诉状”或者“民事起诉书”; 2、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该部分内容可在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中指出,也可单独写明,附于起诉状之后; 5、受诉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以及原告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