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被拍卖一般是因为房贷没有及时还付,从而造成违约,此时银行就会将担保房产进行公开的拍卖,拍卖所得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人未归还的剩余贷款,如果有余额将退还给贷款人。这本就是担保权人的权利,即优先受偿权。一般而言,担保权人在对房产进行拍卖之前会通知产权人,产权人只需在此时及时还付贷款,或者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即可挽救被拍卖的房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