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发现怀孕应该怎样办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发现怀孕应该这样做: 1、如果一个女人生了一个孩子,可以要求的前夫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2、一旦夫妻离婚,除非再婚,否则不可能撤销原离婚判决或恢复原夫妻关系,一般来说,离婚后,哺乳期子女按照母乳喂养的原则抚养,哺乳期子女因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3、婚姻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男方不必承担抚养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一、涉外离婚所涉及的子女抚养问题 涉外婚姻所涉及的子女抚养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抚养权: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2、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妈妈不要孩子她该不该给抚养费 妈妈不要孩子应该给抚养费。 首先,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女方不给付关于孩子的法院费用,男方可以选择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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