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保证金。但是,无论是提供担保人还是交纳保证金,都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没有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也不会影响他们的取保情况。因此,被取保候审后不需要保证人。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保证金; 2.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被取保候审的人未按照规定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责令其限期补足;未补足的,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时的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