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拖欠不还的债务? |
释义 | 借钱不还的处理方式及借条无效情形。借钱不还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起诉需满足法定条件。借条无效情形包括:明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感情债产生的借条、有借条但未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只能证明约定,未实际支付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别人借钱不还应当如何处理 1、别人借钱不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1)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2)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结语 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处理他人不还借款的问题,需要满足诉讼的法定条件,包括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后提出答辩状。若被告未提出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借条无效的情形包括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以及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等。借条只能证明约定存在,若无实际支付借款,借条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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