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叫做债权转让,你把债权转让给讨债公司,然后必须通知债务人将钱给讨债公司,这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是合法的。如果你是叫讨债公司去催讨,讨回来给他多少提成,这种就可能涉及其他法律问题,有相当的风险:一个方面,讨债公司没有这种资质;另一方面,他们通常通过不正当途径去催讨,一旦发生不良后果,你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建议最好通过向法院诉讼的合法途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