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队向村民收取护栏费合法吗? |
释义 | 村委会在村道上设杆收费的行为并无法律依据。建议您可以向镇政府部门举报,由镇政府部门调查处理。 毋庸置疑,村民都非常不喜欢村干部向自己随意来收取费用,哪怕是金额少一些,也不乐意。但是农村不同于其他行政地区,一般情况下,涉及到农村的费用都需要村干部来进行催缴。当然其中有很多是合理的,比如新农合费用、交养老钱等,但是也有一些费用是非常不合理的,村干部没有权利去要求村民缴纳的。 有2项费用,村干部不能随意向村民收取,一旦出现,村民即可举报该行为。一、以赎回集体资产为名,向村民收取均摊费用。就像文中一开始介绍的案例一样,之所以会造成举步维艰的局面,归根结底还是村干部自身工作上的失误。虽说集体资产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如果被该村民继续耕种的话,长久来看也会损害集体的利益;但是如果以赎回集体资产为名,向村民收取费用,这也是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二、收取村民土地流转费用。土地流转在农村非常普遍,但是很多农业种植大户不喜欢零散的地块,所以通常的土地流转模式就是种植大户对接村委会,村委会对接农户。因为农户没有直接对接最终的土地经营者,所以结算土地流转租金的时候也是会经过村委会。于是就出现了不少村干部恶意截取村民土地收益的乱象。这种变相收取村民土地流转费用的行为是违法的,村民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村干部的该种行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十一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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