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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认定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标准
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滥用职权的标准和处罚。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包括:造成死亡、伤害或经济损失达到一定程度,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等。根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者可能被判处更长的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标准:
    (一)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9人以上,或者轻伤27人以上,或者重伤6人、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轻伤18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滥用职权的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包括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此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也会被认定为滥用职权的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徇私舞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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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