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质押合同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签订质押合同有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1.要注意抵押合同的形式,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2.要注意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 一、主合同解除抵押合同还有没有效 主合同解除抵押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合同有效的,担保合同才有效。所以合同解除的,抵押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抵押登记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1.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 2.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 3.对国有企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 三、民法典规定办理抵押不需要抵押合同吗 需要。法律有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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