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代书遗嘱不需要公证。代书遗嘱是指被继承人找与继承没有利害关系,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第三人代替自己撰写遗嘱的一种方式。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合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遗嘱人、代书人以及见证人都要签名之后,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只要求代书遗嘱符合法律要求,是有效的,不需要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