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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户口不在本村
释义
    

法律主观:
    


    非本村户口的非农或农民,不能申请建房或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和非农建设。农村房屋和城市商品房的唯一区别是:农村房屋是要经过村、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审批建房的,其次申请建房的主体是要在本村户口并没有达到房屋使用面积的农户,一般由家庭户主作为申请建房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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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7: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