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按性质的分类 |
释义 | 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1、补偿性保险合同 补偿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的责任,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限,并不得超过保险金额的合同。各类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合同都属于补偿性保险合间。 2、给付性保险合同 给付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由双方事先约定,在保险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金额给付的合同。各类寿险合同属于给付性保险合同。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附和合同 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 诚信合同 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三、保险主体是什么 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只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保单所有人,拥有保险利益所有权的人,很多时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单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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