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婚姻法结婚后加名字的房产是夫妻共有房产嘛 |
释义 | 新婚姻法结婚后加名字的房产是夫妻共有房产嘛?《婚姻法》已经废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后加名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已经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不能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二)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三)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