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双方离婚房屋所有权的不同主张,可采取以下分割方式:一是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应予准许;二是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三是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并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双方离婚房子俩人的名字都有分割方式如下: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拓展延伸 房产分割:离婚后如何处理双方共有房产中的名字? 离婚后,处理双方共有房产中的名字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他们可以决定保留共有名字,或者其中一方愿意放弃名字的所有权。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介入解决。法院将考虑多个因素,如婚姻贡献、财产权益和子女福利等。在分割房产时,法院可能会决定将房产出售,并根据双方的权益比例分配销售所得。或者,法院也可以决定将房产划归给其中一方,但要求该方偿还另一方的权益。最终,离婚后处理双方共有房产中的名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决策,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建议。 结语 离婚后处理双方共有房产中的名字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法院介入解决。在分割房产时,可以选择出售并按权益比例分配所得,或者划归给一方并要求偿还权益。处理共有房产需要评估和决策,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