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离婚时如果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法律保护双方签订并登记的《离婚协议》以及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会真正意义上处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法院会对离婚后财产进行实际处理: 1、离婚时部分财产没有分割,在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2、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 3、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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