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被别的孩子撞伤家长拒赔怎么办? |
释义 | 发生这种情况,受伤学生见家长可以让学校方面沟通调解,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致害人家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老师未尽职责内相关义务,学校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害学生家长可以起诉家长和学校,要求其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一、校车事故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学校或幼儿园提供校车,学校未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受伤或者发生车祸,都应有学校或幼儿园负责。如果学生人身损害是由第三人侵权所致的则不需要学校或幼儿园承担责任。 幼儿园或学校提供的校车应当认定是校园的自然延伸,作为幼儿园或者学校开展的服务项目,应由其承担将孩子安全送至规定地点的责任,对于孩子的人身安全负有照管义务,这种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在孩子在校车上遭受人身损害时,亦应当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幼儿园安全事故老师有责任吗 1、幼儿园安全事故老师是否有责任首先要看发生事故的时候教师是否在场,在场的教师有没有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2、接着就要分析责任发生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幼儿园的设施等设计考虑欠妥的话,幼儿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是在场的教师处理不当导致重大后果的,那么教师的责任要大一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根据以上规定,在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首先应该由幼儿园承担责任,如果幼儿园与幼儿园教师存在雇佣关系,因教师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幼儿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幼儿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幼儿园教师)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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