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期限一般何时计算? |
释义 | 承诺期限的计算方法很简单:若是信件或电报,以信件上的日期或电报发出日期开始计算;若信件无日期,则以邮戳日期计算;若以电话或传真约定,以受要约人收到时开始计算。 法律分析 承诺期限的计算起点为: 如需以信件或电报形式作出承诺,则承诺期限自信件上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起开始计算;如信件未载明日期,则承诺期限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起开始计算;如需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承诺,则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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