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决定出炉,我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行政复议是行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在征收过程中,如果您对征收决定不满意,可以直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 1.《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制定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接到行政行为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总结:如果您对征收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制定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同时,需要注意复议的程序和条件,以免影响复议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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