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参保人员将出国定居证明、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复印件、退保审核请交至最后参保单位劳资负责处。 (2)单位劳资负责人持参保人员出国定居证明、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复印件、退保申请至 社保 大厅217房间打印 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返还单(一式三份)。 (3)单位劳资负责人交一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返还单及收款收据至政务公开大厅社保财务台,开具 转账支票 。 (4)参保人员到单位领取返还社保费用(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