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指定辩护人?哪些案件需要指定辩护人? |
释义 | 指定辩护人是法院根据法律及被告人特殊身份或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被指定的辩护人通常由律师承担,适用于审判各个阶段。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包括被告人是盲、聋、哑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等。此外,经济困难、共同犯罪、外国国籍、案件有重大影响等情况下,法院也可以指定辩护人。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指定辩护人 辩护分为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 二、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即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应当联系前面的知识点:拒绝辩护中被告人拒绝辩护的情形下的处理方法。 三、哪些案件应当指定辩护人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应人: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下列案件可以指定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看完了上文的内容后,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什么是指定辩护人了吧,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 结语 法院会根据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这就是指定辩护人制度。被指定的辩护人通常由律师承担。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包括被告人是盲、聋、哑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等。同时,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也可以被指定辩护人。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根据法律规定,部分案件应当指定辩护人,而其他案件可以被指定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也会根据经济困难等条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指定辩护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二条 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 证人言辞表达有障碍的,可以通过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七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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