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说明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且有羁押的必要,就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之后的短期内均无法出来。因此,就大部分案件而言,如果是冲着让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之后的短期内出来的目的请律师,请律师是没用的。被逮捕的当事人在后续程序中被释放的原因有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在这类案件中,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找到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理由,并说服办案机关作出相应的决定。 律师的专业工作有助于找到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对当事人获得减轻、从轻量刑有帮助。在侦查阶段,律师通过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促使公安机关查清楚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这是律师工作的重要作用之一。 一、检察院批捕的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