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住房公积金 的缴存基数 一般来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 工资 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最低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所在城市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一律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职工上年度月工资基数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核定缴存基数。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一律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存职工上年度月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 公积金 缴存比例不得超12%,暂按两年执行。 三、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式 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即:1、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者相加,即可得出当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拓展资料: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